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管理,长效防范经费使用违规风险,按照学校科研经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要求,学校修订出台《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大工办发〔2025〕12号,以下简称“外拨经费管理办法”)。现就切实推进文件落实、加强外拨经费管理使用等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同一第三方法人累计外拨外委达到5万元,应签订合同,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同一第三方法人累计外拨外委达到50万元应执行采购。
2.外拨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切实履行相关监管责任:
科研项目和经费负责人:是外拨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对经费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与任务来源的相关性负责,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要求合作研究单位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经费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经费,并主动跟踪合作研究和对外委托任务的实施情况。
3.外拨经费管理和使用中严禁以下情形:
严禁拨付给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条件和资质或存在信誉问题的单位;
严禁人为故意拆分对外委托任务;
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将应由我校承担的科研任务通过对外委托进行转包分包;
严禁编造虚假或不实的对外委托业务。
4.全面加强对外拨经费“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及与任务来源项目的相关性”论证,各类外拨经费业务均须在科研创新平台“外拨任务”模块选择“合作研究/对外委托/统筹金外拨”进行线上申请,均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分类填写承诺或论证审批表并经备案、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施行,须签订合同的外拨经费业务原则上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合同模板。(有关审批流程示意图、论证审批表和合同模板见附件1,执行采购活动的外拨经费业务还需严格按照学校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5.切实加强涉密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相应任务的审批管理。各级各类涉密科研项目(包括民口涉密项目)外拨经费合同签订前,均须严格按照涉密项目保密管理和涉密采购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批,合同签订、实施全过程须严格落实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请见附件,请各位老师查看,同时科研系统中已同步启用了外拨经费的最新审核流程,更新了相关的合同模版和论证审批表,望周知,谢谢!
科研院:刘静冉 84708659
学院:王硕 8470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