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落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成长发展为中心,进一步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增强身心素质、强化规范养成、培养未来素养、提升创新能力、加强实践锻炼、关注自我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
办法适用于大连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和普通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为学生),即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职定向研究生。
二、评价内容
1.参加级队会、班会、班级建设等活动情况。
2.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
3.共青团员参加团支部建设活动情况。
4.在学校、学院参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体育竞赛、文化艺术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国际交流等素质能力提升活动情况。
5.寝室、教研室卫生情况 。
6.遵守校规校纪情况。
三、评价记录
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客观记录学生参与活动情况。
1.各党支部、团支部、班级需及时记录并公示同学参与活动情况。
2.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自强社、阳光心理协会、学习与发展协会、职业规划与就业协会等每学期初上报学期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活动组织者需及时记录学生参与活动情况并报学院团委备案,学院组织各项活动的获奖情况每月在“DUT 神计妙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3.如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学院,或其他专业、学科相近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类活动,请于每学年小学期最后一周,提交参与活动情况及获奖证明。
4.如作为主要演职人员参与学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处组织的活动,请于每学年小学期最后一周,提交参与活动情况及获奖证明。
5.各班级按学年整理同学个人参加活动情况,结合辅导员评价形成学生个人学年鉴定,计入档案。
四、评价应用
每年 7 月【毕业年级学生 5 月份进行】对全体学生学年内参加活动情况进行整理,并作为本学年学生各项荣誉评选、入党考察、评奖评优、优秀典型推荐、毕业鉴定、就业推荐、政治审查等的资格依据。
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每年 8 月 31 日前讨论并确认学生本学年各项荣誉评选、入党考察、评奖评优、优秀典型推荐、毕业鉴定、就业推荐、政治审查等资格。
本办法自 2024 年 9 月 1 日开始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 年 7 月